•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鲁)-非经营性-2024-0038

  • 营业执照
    证书编号:91370202MAD4K0JD0G

尼达尼布颗粒

特发性肺纤维化口服小分子激酶抑制剂,改善肺通气功能
  • 别名:
    NINTENIB150、维加特、Nintedanib、Ofev、Cyendiv
  • 剂型:
    颗粒剂
  • 有效期:
    24个月
  • 厂家:
    印度BDR
  • 规格:
    100mg*30粒||150mg*30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

本品适用于特发性肺纤维化(IPF)成人患者的治疗。

用法用量:应该由具有诊断和治疗IPF经验的医师启动本品的治疗。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150mg,每日两次,给药间隔大约为12小时。

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降低剂量至100mg,每日两次,治疗开始前及给药过程中需定期检查肝功能,一旦发现肝功能异常,应降低剂量或停药。

本品应与食物同服,用水送服整粒胶囊。

有苦味,不得咀嚼或碾碎服用。

尚不清楚咀嚼或碾碎胶囊对尼达尼布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如果漏服了一个剂量的药物,应在下一计划服药时间继续服用推荐剂量的药物,不应补服漏掉的剂量。

不应超过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300mg

剂量调整:如可适用,除了对症治疗以外,本品的不良反应处理可考虑包括降低剂量和暂时中断给药直至特定不良反应缓解至允许的水平可继续治疗的方案。

可采用完整剂量(每次150mg,每日两次)或降低的剂量(每次100mg,每日两次)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次100mg,每日两次,则应停止本品治疗。 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

.

本品适用于特发性肺纤维化(IPF)成人患者的治疗。

用法用量

如可适用,除了对症治疗以外,本品的不良反应处理可考虑包括降低剂量和暂时中断给药直至特定不良反应缓解至允许的水平可继续治疗的方案。

可采用完整剂量(每次150mg,每日两次)或降低的剂量(每次100mg,每日两次)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次100mg,每日两次,则应停止本品治疗。 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

温馨提示:
1.如果您发现该药品信息有任何错误,请联系我们修改,我们将热忱感谢您的批评指正!
2.本站所表达的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应该被视为医生的建议或替代品,请咨询您的治疗医生了解更多细节。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本网站不销售任何药品,只做药品信息资讯展示!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鲁)-非经营性-2024-0038    |   鲁ICP备2024061485号-1 |   药莱健手机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