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药品专为绝经后妇女设计,用以对抗骨折风险增加的骨质疏松症。它能显著降低患者的椎骨及非椎骨骨折风险,然而对于髋骨骨折的预防效果尚未得到充分证实。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皮下注射20微克,注射部位建议选择大腿或腹部。患者应遵循正确的注射方法,使用专用的笔式注射器进行注射。疗程最长为24个月,仅限一次性使用。若日常饮食无法满足营养需求,建议补充钙和维生素D。治疗结束后,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他骨质疏松治疗方法。
特殊人群用药:
- 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中度不全者需谨慎使用。
- 肝功能不全患者:未进行相关研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禁用。
- 老年患者:无需根据年龄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恶心、肢体疼痛、头痛和眩晕。在临床试验中,特立帕肽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82.5%的患者报告至少一例不良事件。
禁忌
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应替代医生的专业意见。如发现药品信息错误,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更正。
温馨提示:
1.如果您发现该药品信息有任何错误,请联系我们修改,我们将热忱感谢您的批评指正!
2.本站所表达的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应该被视为医生的建议或替代品,请咨询您的治疗医生了解更多细节。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用法用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皮下注射20 微克,注射部位应选择大腿或腹部 应指导患者使用正确的注射方法,本产品为多剂量卡式瓶包装,每天必须使用 指定的笔式注射器进行注射。 本品总共治疗的最长时间为24个月。 病人终身仅可接受一次为期24个月的治疗。 如果膳食不能满足需要,患者应当补充钙和维生素 D。 停止使用本品治疗后,患者可以继续其它骨质疏松治疗方法。 肾功能不全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有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 应慎用本品。 肝功能不全患者:未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研究,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儿童及开放性骨骺的青少年:本品尚无在小于 18 岁的儿童和青少年中应用的经验。 不得用于小于18 岁的儿童、青少年和开放性骨骺的青年。 老年用药:无需根据年龄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总结:在接受特立帕肽治疗的患者中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肢体疼痛,头痛和 眩晕。 不良反应列表:在特立帕肽临床试验中,特立帕肽和安慰剂组中分别有 82.8%和 84.5%的患者 第 2 页/共 11 页报告至少一例不良事件。 下表所列为在治疗骨质疏松的临床研究中和产品上市后,与使用特立帕肽相关的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发生频率的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 且<1/10),偶见(≥1/1,000 且<1/100),罕见(≥1/10,000 且<1/1,000),十分罕见 (<1/10,000)。
注意事项 血钙和尿钙 血钙正常的患者注射特立帕肽后发现血钙浓度有一过性的轻微升高。 血钙浓度在注射每剂特立帕肽后4到6小时之间达到峰值并在16到24小时内回到基线水平。 因此如果为了监测血钙而采集血样,应在特立帕肽最近一次注射至少16小时后进行。 在治疗过程中不需要进行血钙的常规监测。 特立帕肽可能导致尿钙排泄量的轻微升高,但在临床试验中高钙尿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没有差异。 尿结石 尚未进行特立帕肽在活动性尿石症患者中应用的研究。 因为特立帕肽有加重这种症状的可能,所以在活动性或新发尿石症患者中应慎用。 直立性低血压 在特立帕肽的短期临床研究中,有独立偶发的一过性直立性低血压发作的报告。 典型的报告为在注射4小时内发生并在几分钟至数小时后自行恢复。 一过性直立性低血压发生于最初几次给药时,患者处于俯卧位后可缓解并且不妨碍继续治疗。 肾功能不全 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 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青年人群 包括绝经前妇女在内的青年人群中应用特立帕肽的经验有限。 在这类患者中只有获益明显大于风险时才考虑使用特立帕肽。 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应在使用特立帕肽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如果怀孕则应停止使用特立帕肽。 治疗期间 对大鼠的研究提示特立帕肽长期给药会使骨肉瘤发生率增加。 在上市后的阶段,发生骨肿瘤和骨肉瘤的病例报道很少。 其与特立帕肽使用的因果关系尚不清楚。
适应症 适用于有骨折高发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的治疗。 本品可显著降低绝经后妇女椎骨和非椎骨骨折风险,但对降低髋骨骨折风险的效果尚未证实。
药物相互作用 已进行特立帕肽与双氢氯噻嗪的药效相互作用研究,未发现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特立帕肽与雷洛昔芬或激素替代治疗合用不会改变特立帕肽对血钙或尿钙的作用,也不改变其临床不良反应。 在一项对15位每天使用地高辛至稳态水平的健康受试者的研究中,特立帕肽单剂量不会改变地高辛对心脏的作用。 然而,有零星病例报告提示,高血钙可能导致患者洋地黄中毒。 由于特立帕肽能瞬时提高血钙水平,因此使用洋地黄的患者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