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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执照
    证书编号:91370202MAD4K0JD0G

洛莫司汀

烷基化药物,用于黑色素瘤胶质母细胞瘤急性髓系白血病
  • 别名:
    Cecenu、Lomustine、洛莫司汀、CeeNU、lomustine
  • 剂型:
    胶囊剂
  • 有效期:
    24个月
  • 厂家:
    德国Medac GmbH
  • 规格:
    40mg*20粒胶囊/瓶/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

德国Medac GmbH公司生产的洛莫司汀,以其主要成分——分子式为C9H16ClN3O2、分子量为233.7的洛莫司汀而闻名。这种烷基化药物在适当的手术和/或放射治疗之后,被用于治疗原发性和转移性脑肿瘤患者。此外,作为霍奇金淋巴瘤的二线治疗手段,它与其他化疗药物联合使用,适用于那些复发或对初级治疗无效的患者。

对于成人和儿童患者,当CeeNU作为单一药物使用时,对于先前未治疗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每6周一次口服,剂量为130mg/m2。然而,在骨髓功能受损的患者中,剂量应每6周减少至100mg/m2。当CeeNU与其他骨髓抑制药物联合使用时,剂量应相应调整。所有剂量的CeeNU必须由处方者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10毫克。

不良反应可能包括脱发、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对于有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低于4×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的患者,以及合并感染时应先治疗感染的患者,禁用此药。

储存方法要求避光、干燥阴凉处封闭贮存,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混运。有效期为二年,剂型为胶囊剂。

在使用CeeNU时,需要注意由于主要毒性是延迟骨髓抑制,因此应在给药后每周监测血细胞计数至少6周。在推荐剂量下,CeeNU的疗程不应超过每6周一次。CeeNU的骨髓毒性是累积的,因此必须根据先前剂量的最低点血液计数考虑剂量调整。CeeNU的肺毒性与剂量有关。长期使用亚硝基脲可能与继发性恶性肿瘤的发生有关。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检查。

如果您发现该药品信息有任何错误,请联系我们修改,我们将热忱感谢您的批评指正!本站所表达的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应该被视为医生的建议或替代品,请咨询您的治疗医生了解更多细节。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德国Medac GmbH公司生产的洛莫司汀,以其主要成分——分子式为C9H16ClN3O2、分子量为233.7的洛莫司汀而闻名。这种烷基化药物在适当的手术和/或放射治疗之后,被用于治疗原发性和转移性脑肿瘤患者。此外,作为霍奇金淋巴瘤的二线治疗手段,它与其他化疗药物联合使用,适用于那些复发或对初级治疗无效的患者。

对于成人和儿童患者,当CeeNU作为单一药物使用时,对于先前未治疗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每6周一次口服,剂量为130mg/m2。然而,在骨髓功能受损的患者中,剂量应每6周减少至100mg/m2。当CeeNU与其他骨髓抑制药物联合使用时,剂量应相应调整。所有剂量的CeeNU必须由处方者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10毫克。

不良反应可能包括脱发、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对于有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低于4×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的患者,以及合并感染时应先治疗感染的患者,禁用此药。

储存方法要求避光、干燥阴凉处封闭贮存,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混运。有效期为二年,剂型为胶囊剂。

在使用CeeNU时,需要注意由于主要毒性是延迟骨髓抑制,因此应在给药后每周监测血细胞计数至少6周。在推荐剂量下,CeeNU的疗程不应超过每6周一次。CeeNU的骨髓毒性是累积的,因此必须根据先前剂量的最低点血液计数考虑剂量调整。CeeNU的肺毒性与剂量有关。长期使用亚硝基脲可能与继发性恶性肿瘤的发生有关。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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